了积极探索,希望对我国企业和相关部门有积极地帮助。 1.2相关研究综述 1.2.1逆向物流的相关研究综述“逆向物流”(ReverseLogistics)这个名词最早是由Stock?在1992年给美国物流管理协会(CLM)的一份研究报告中正式提出的。在报告中,Stock将逆向物流定义为:包括在进行原料缩减、循环利用、替代、材料再利用和处理等过程中所有与物流相关的活动。Steve Butle(2004)f21更为全面地把逆向物流概括为:“逆向物流包括计划、执行和控制材料的流动以及管理通过供应链反馈回来的和以获取价值为主要目的的相关信息。其服务包括转移、回收以翻新或循环利用,从而安全处理产品”。国内方面,蔡林宁(2003)t31、达庆禾lJ(2004)t4]、孙林岩(2005)t5】等学者也对逆向物流的概念进行了阐述和研究。 Carter和Ellram(1998)提出了一个逆向物流驱动力和约束力的模型。在模型中。他们提出了四个动力来源:政府(法律法规)、供应商、购买者和竞争者。但显然, 他们忽视了经济动力这个很重要的因素。Brito刁glDekkerl61(2002)认为逆向物流有三重驱动力:经济、法律和延伸的责任。这里的经济因素显然弥补了Carter和Ellram 研究的不足。经济因素对企业来说是个很重要的方面,因为逆向物流中的成本消减、有价值部件的获取等是个很有诱惑力的驱动力。。孙林岩(2005)p1认为企业管理逆向物流主要来自环境法律法规的压力和受经济利益驱动.达庆禾JJ(2004)一1从企业角度较全面地综述了逆向物流的驱动因素,包括四个方面:法律法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1)法规强制:许多发达国家已经强制立法,责令生产商对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负责,要求他们回收处理所生产的产品或包装物品等。如德国l991年颁布的关于包装材料的条例中,要求厂商回收所有销售物品的包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