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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货运物流系统研究

上传者:叶子黄了 |  格式:pdf  |  页数:28 |  大小:591KB

文档介绍
流业定位为三大支柱产业之一,并明确提出要在深圳宝安国际机场建立航空物流园区; [36]国家民航总局目前也已明确支持重点建设三个国际货运枢纽机场,长江以南唯一入选的是深圳;2011年底,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深圳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联合公布了《深圳市现代物流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了要在5年的时间内将深圳建设成为具有国际资源配置功能和国际商务营运功能的全球物流枢纽城市,以上种种表明深圳宝安国际机场发展航空货运具备区域层面的政策优势。法律方面来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航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得到了长足的发展。 1995年10月30日,我国颁布第一部民航法。随后,随着民航的不断发展,国家又陆续颁布了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涉及民用航空器国籍、民用航空器权力、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航空人员、民用机场、公共航空运输事业、公共航空运输、通用航空、搜寻援救和事故调查、对地面第三人损害的赔偿责任、对外国民用航空器的特别规定、涉外关系的法律适用以及法律责任方方面面,基本上建立起了一个核心内容齐全、层次分明、比较配套的民航法律法规体系。但是,就目前航空货运市场整体运行的情况来看,我国航空货运法律环境还有待改善,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法律本身还有待完善;二是我国航空货运从业者法律意识不强,很多情况下行政命令大于法律本身且利益相关者适用法律的能力不强。未来我国的航空货运业将进入一个黄金发展时期,政策法律的制定和执行将更加透明、公平,这无疑将为航空运输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政治法律环境。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深圳宝安国际机场势必也具备一个发展航空货运的良好的政治法律环境。 2.2.2经济环境分析国家经济的发展是促进航空货运发展的主要因素。通过对历史统计数据的研究表明,我国航空货运周转量和国民生产总值(GDP)密切相关。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中国加入WTO,我国融入全球经济的步伐加快,GDP不断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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