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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拉克石油技术服务合同模式再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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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作业密切相关的分包合同,仅仅约定10%的迟延履行损害赔偿金,可能完全无法弥补分包商严重延迟履行时所带来的各种损失等;而对于一些不适用迟延损害赔偿金的合同,强行规定这一条款又会带来合同条款上的多余甚至矛盾。其次是关于分包合同中的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在油田作业的采购分包中,由于伊拉克当地资源匮乏和市场落后,需要面向国际市场引入各类承包商或服务商。这些政府采办和政府合同的规定中,要求采办合同一律适用伊拉克法律,并且争议解决的管辖机构是伊拉克法院。虽然技术服务合同本身作为项目核心协议适用东道国伊拉克的法律无可厚非,但如果种类繁多、覆盖面广的各类采办合同都要求适用伊拉克的法律并只能在伊拉克法院诉讼解决争议,则很多国际一流油田服务商或大型设备供应商都难以接受,从而导致采办资源和合同谈判受到很大的影响。对于上述问题,一方面,承包商需要尽可能地以合理方式应对伊拉克石油部等简单粗暴的指示或要求,最大程度上控制伊拉克的各种单方行为对油田作业和经济利益的影响;另一方面,需要据理力争,对不合理的要求在可能的范围内予以回应,同时梳理分析相关规定,在各项作业活动中控制风险,尽量减少分歧。除了上述对技术服务合同在执行过程中的关键要点和核心机制的分析,在实践中还有很多相关条款和实际情况也会对油田作业产生重大影响。例如,当地市场和商业环境落后、基础设施匮乏、清雷作业滞后、电力供应不足、外输管道和输送能力制约、伴生天然气处理安排、不可抗力和紧急撤离、劳动法的强制性规定、本地化要求等等。限于篇幅,本文不再赘述。综上所述,伊拉克技术服务合同在合同执行过程和油田作业中凸显了诸多内在机制和关键条款的潜在风险,对中国投资者来说需要加以密切关注。通过对实践中的主要矛盾和核心问题进行梳理和总结,希望为中国石油企业及其他企业进入伊拉克油气市场、开展投资项目提供借鉴与参考。收稿日期:编辑:编审:2016一O7—07王立敏张一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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