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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上传者:徐小白 |  格式:pdf  |  页数:5 |  大小:265KB

文档介绍
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r业。\r中型从业人员300人—1000人,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5\r物业管理000万元\r小型从业人员100人—300人,且营业收入500万元—1000\r万元\r微型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r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r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r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r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r租赁和商务服务下的为微型企业。\r业中型从业人员100人—300人,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120\r000万元\r小型从业人员10人—100人,且资产总额100万元—8000万\r元\r微型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r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r中型从业人员100—300人\r其他未列明行业\r小型从业人员10人—100人\r微型从业人员10人以下\r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r(一)基本规定\r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r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所列条件的企业:\r行业\r年应税所得额从业人数资产总额\r类别\r工业\r不超过30万元不超过100人不超过3000万元\r企业\r其他\r不超过30万元不超过80人不超过1000万元\r企业\r(二)特别规定--小规模纳税人\r《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r定,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如表:\r企业类型小规模纳税人\r1.生产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r2.商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r3.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r4.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r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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