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吉林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

上传者:苏堤漫步 |  格式:pdf  |  页数:9 |  大小:134KB

文档介绍
处及省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处,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省\r卫生厅、省中医药管理局将定期组织检查与评估。\r第七章附则\r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8年印发的《吉林省\r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及《吉林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试\r行)》同时废止。,\r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吉林省卫生厅负责解释。\r2010年9月6日\r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卫生局\r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延州卫联发【2011】1号关于转发“吉林省继续医学\r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r局、州直各医疗卫生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全州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工作,根据吉林省卫\r生厅、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吉林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r的通知?【吉卫联发【2010】48号文件,结合我州实际、对吉卫联发【2010】48号文件中\r第四章第十一条款内容,提出如下意见。\r一、自学问题凡是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提出年度继续教育自学计划,经本科室同意,\r院科教处(医务处)备案方可计入学分,以便主管部门核查与备案。\r二、院内活动\r凡是医疗卫生单位年度的院内活动,必须院科教处(医务处)备案方可计入学分。其学\r分计入标准为:科室按计划组织的业务学习时,每次主讲人可授予l学分,参加者授予0.5学\r分。全年最多不超过7学分;组织的临床病理讨论会、多科室组织的案例讨论会、主任大查房\r时,每次主讲人可授予1学分,参加者授予0.5学分。全年最多不超过3学分。\r三、现代远程继续医学教育H类学分项目\r现代远程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省、州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指定并认可方可授予学分。为进\r一步加大现代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力度,凡是完成年度教育项目的专业技术人\r员,每项计入0.5学分,全年最多不超过8学分。网各医疗卫生单位一并贯彻执行.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