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HJT 400-2007 车内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类物质采样测定方法.pdf

上传者:qnrdwb |  格式:pdf  |  页数:25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时间、地点、数量、大气压力、气温、相对湿度、气流速度以及采样人员等做出详细现场记录;记录采样管编号,同时在每个样品上贴上标签,标明点位编号、采样日期和时间等。采样记录随样品一同报到实验室。采样记录参见附录 D 。 6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采样环境舱 A.1 技术要求 A.1.1 采样环境舱至少在距离受检车辆外表面不超过 0.5m 的空间范围内能够满足本标准 4.1.2 规定的采样环境条件要求,并在整个采样过程中保持。 A.1.2 采样环境舱具有完整的围护结构,舱体内表面为低释放、低渗透、低吸附的材料,舱内避免放置挥发出影响环境污染物背景浓度值的材料、设施等。舱内空间足够容纳受检车辆,方便人员对受检车辆的测试、采样工作。 A.1.3 采样环境舱宜采取技术措施降低气流对受检车辆车厢内外空气交换的影响。 A.1.4 主体舱室设主门和辅门,主门能够保证受检车辆正常出入,整个采样过程中不可开启;辅门供人员安全出入。在整个采样过程中,辅门开启时能够保证至少在距离受检车辆外表面不超过 0.5m 的空间范围内满足本标准 4.1.2 规定的采样环境条件要求。 A.1.5 空调系统在 25℃时的控制精度≤±1.0 ℃;在相对湿度 50% 时的控制精度≤±10% 。舱内设不少于 2个温、湿度监测点,其中至少有 1 个监测点位于距离受检车辆外表面不超过 0.5m 的空间范围内。 A.1.6 采样环境舱宜采用在线监测设施对舱内空气中本标准 4.1.2 规定的环境条件进行连续监测。在线监测设施具有数据存储功能,环境污染物监测仪器可采用在线质谱、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的气相色谱等装置对挥发性有机组分实施监测。监测点位置应在距离受检车辆外表面不超过 0.5m 的空间范围内,高度与车内采样点位置相当。 A.2 构成 采样环境舱一般由主体舱室、空调系统等构成。 标准分享网 免费下载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