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包括自然灾害)。 РР十一、乙方不得将所承包的大棚转包给他人经营,一经发现甲方将解除乙方承Р包权,合同终止,大棚回收,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承包费Р不予退回。 РР十二、本着合作共赢关系,甲方对乙方种植的作物有优先收购权利,收购价乙Р方应按同期批发价格执行。 РР十三、租赁期间:①甲方因自身原因需要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向乙方说Р明,如在租赁期第一年,甲方除全额退还租 2 РР赁费外还应按租赁金的 50%支付给乙方作为赔偿金。在租赁期第二三年(本合Р同到期后再续约,如甲方终止合同原因按第二三年条款执行),甲方根据乙方Р种植实际支付相应青苗费,在合同终止时乙方各种使用物料未到场(如大棚Р膜、肥料等),甲方不予赔付;如乙方使用物料已进场,甲方对乙方新换的塑Р料膜按 比例进行赔付,已使用的肥料按作物生长季节前 月 30%,后 月 15%予Р以赔付。②乙方因自身原因需要终止合同,也需要提前一个月向乙方说明,甲Р方除扣除乙方第三条订金外,如造成甲方不能完成同时期种植,乙方应该根据Р实际,赔付甲方损失。 РР十四、如因特大自然灾害造成棚体损失,乙方不负责赔付。 十五、合同结束Р后,对甲方出租大棚乙方有优先租赁权,租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双方再协商制Р定。 РР十六、如没有特殊原因,第三条保证金在合同结束或甲方原因终止时由甲方全Р额退还给乙方;如需续约乙方须重新缴纳保证金。 РР十七、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裁决。Р十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余份当作备案。 РР十九、双方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后,正式生效,有限期限为承包期限。 РР3 РР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РР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电话: 电话: РР传真: 传真: РР4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