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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同行特约委托收款申请书和协议书

上传者:徐小白 |  格式:docx  |  页数:4 |  大小:15KB

文档介绍
功后会发送短信通知委托人,若扣款不成功,将在当月余下的工作日继续扣款。扣款信息以缴存单位实时数据为准,若因委托人的账户状态异常或付款账户余额不足等原因导致代扣代缴失败,被委托人会在当月第一次扣款失败和最后一次扣款失败时发送短信到指定联系人手机,联系人在接到短信通知后应于收到短信后三个工作日内与公积金账户开户网点取得联系并进行相应的业务处理,以免出现漏缴情况;若联系人在收到短信息通知后认为扣款存在问题的,应于三个工作日内通知被委托人并商议解决方案,若因联系人疏于通知导致委托人受到损失的,被委托人不负责赔偿。Р七、若委托人变更扣款方式、单位住房公积金账号、付款账号或账户名称,必须到住房公积金账户开户网点先办理“厦门市住房公积金同行特约委托收款终止业务" 之后再重新签约,终止委托自办理后即时生效,如果委托人是在扣款日(含)之前申请办理终止业务的,当月的住房公积金汇缴须自行到柜面办理,被委托人不再进行单位本月住房公积金的同РР行特约委托收款处理。Р八、委托人要变更扣款日期,必须在当月的扣款日期(含)之前办理,若在扣款日期之后,则须在下月的扣款日期(含)之前办理。Р九、委托人若变更单位联系人、手机号码等信息,请及时到住房公积金账户开户网点申请办理变更,否则由此引起的短信未能及时送达的一切后果由委托人承担。Р十、因被委托人系统升级等原因造成住房公积金账号变更的,被委托人将相应调整本委托协议书所列委托人的住房公积金账号,本委托协议书的效力不受影响。Р十一、同行特约委托收款住房公积金业务发生差错的,委托人有义务配合公积金中心、银行按规定进行纠错。Р十二、委托人办理住房公积金同行特约委托收款无需任何费用.Р十三、由于不可抗力或非被委托人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进行同行特约委托收款住房公积金的,被委托人不承担责任。Р十四、本委托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委托协议书一式二联,委托人、被委托人各留存一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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