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进行赔偿。如果该违约金不能弥补给需方造成的损失,供方还应当予以赔偿。在此情况下,需方还可以单方解除合同,且供方需赔偿需方的损失。本合同所指“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律师费诉讼费在内的间接损失。Р七、 合同的变更、中止履行和解除:Р本合同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和法律要求就相关事宜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要求变更、中止履行或解除合同时,可按照本条款确认的联系方式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变更、中止履行或解除合同的通知后,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做出答复,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期限答复,逾期不答复的,即视为默认。Р任何一方联系方式发生变更时,应提前七日通知对方当事人。没有提前通知的,另一方当事人根据原联系方式发出的通知或要求变更、中止履行或解除合同的要求,视为对方当事人已收到。Р八、 争议解决:Р1、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的,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 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分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Р2、仲裁费用按仲裁裁决书或调解书中有关仲裁费承担的内容执行。违约一方或对合同争议承担主要责任的一方,应承担对方因仲裁活动而产生的合理律师代理费、鉴定(检验)费和其他相关费用。Р3、仲裁进行期间双方仍需遵守本合同之规定,各自履行非仲裁部分的责任。在仲裁审理、执行仲裁结果期间,除中止履行、双方有争议或有不能履行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余部分应继续履行。РР九、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副本及双方共同确定的其他附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Р.Р供方Р需方Р单位名称(章):Р单位地址:Р委托代理人:Р电话:Р传真:Р开户行:Р帐号:Р邮政编码:Р单位名称(章): Р单位地址:Р法定代表人:Р委托代理人:Р电话:Р传真:Р开户行:Р帐号:Р邮政编码:Р 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