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Р 四、工作要求Р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乡镇政府改进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主体责任,乡镇关键责任人为第一责任人,各相关村是实施主体和建设单元。县相关部门关键抓好统筹协调、宏观指导,各乡镇关键抓好工作指导,督促检验。县乡两级要充足发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责任,深入建立完善实体化办公机构,充实工作力量,统筹做好各项工作。Р (二)强化协调配合。改进农村人居环境是一项艰巨的系统工程。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从全方面建成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把改进农村人居环境摆上主要议事日程,把各项任务落实到相关责任人。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亲密配合,通力合作,形成强大协力。Р (三)发挥农民主体作用。要充足发挥农民在改进农村人居环境中的主体作用,坚持尊重群众意愿,坚持民主决议,充足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加权、决议权、管理权和监督权。要发挥村级党支部和村委会的战斗堡垒作用,用好“一事一议”措施,充足调动农民群众建设漂亮家园的自觉性和主动性。РРР (四)强化廉政监督。要根据“六权治本”的要求,把廉政建设贯穿于工作全过程,加大监管力度,开展定时专题审计,建立健全项目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运作程序。要严格实施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施工监理制、协议管理制和工程质量终生负责制,努力建设优质工程、廉洁工程,切实把实事办好。Р (五)加强督查考评。各相关部门要根据目标责任考评要求,科学完善改进农村人居环境考评制度,建立平时督导、专题工程督查和年底考评相结合的考评机制。县、乡(镇)要加大督导力度,确保年度任务全方面完成。Р (六)营造良好气氛。各相关部门要深入加大宣传培训力度,采取多个形式,充足发挥各类新闻媒体的作用,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宣传报道,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改进农村人居环境的浓厚气氛。要加强对基层干部群众的培训,开展好现场学习观摩活动,形成乡和乡、村和村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的建设幸福家园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