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履职,努力做一名让组织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合格代表。工作中,重点强化“四种意识”。一是要增强核心意识。坚持党的领导是代表正确行使职权的前提和保证。在这个问题上,各位代表思想要明确、态度要坚决、旗帜要鲜明。要不断强化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接受区委领导,主动维护区委权威,认真领会区委意图,善于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区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这是执行代表职务最根本的要求,大家一定要把握好、落实好。二是要增强学习意识。新形势对代表履职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就需要各位代表不断加强学习。要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坚持在工作中学习,在实践中学习,在学习中提高,不断提升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法律法规素质、科学文化素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我们人大代表提出的新要求,为依法履职奠定坚实基础。三是要强化代表意识。人大代表是由选民选举产生,每位代表都代表着一定数量选民的利益和意志,代表活动不是个人行为,代表要对选民负责,受选民监督。人大代表要更好地为民服务,就必须强化代表意识,认真参加人代会和各项审议、选举活动,大胆进行审议发言,坚决不当“哑巴代表”“挂名代表”和“会议代表”;要认真参加闭会期间活动,密切加强选民联系,积极提出高质量议案建议,真正做到“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四是要强化作风意识。人大代表受人民委托、为人民代言,必须作风正派,无愧于人大代表的光荣称号。要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学法、守法、用法,争做遵纪守法的模范;要正确处理好公与私、个人意愿与法律规定、主观愿望与实际效果的关系,自觉规范履职行为,努力树立人大代表严肃认真、规范公正、全心全意为人民的良好形象。各位代表、同志们,人大代表职责神圣、使命光荣。希望各位代表牢记使命、恪尽职守,勤奋工作,不断提高履职水平,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努力为加快推进产业发达、环境优美、人民幸福的×区建设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