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项目联合施工管理的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初步协议。一、双方责任。1、?甲、乙双方积极配合,及时沟通交流相关信息,共同完成资格预审、投标文件等的编制,共同参与施工现场踏勘及标前会议,投标文件的最终报价由甲、乙双方协商共同确定,乙方承担与投标有关的所有费用。2、?甲方积极配合乙方招投的经营活动,提供所需的企业资质、相关证照、业绩等,并派人员共同参加投标。3、?乙方负责协调与业主、招标代理等方面的关系,承担期间发生的相关咨询和业务费用等。4、?投标保证金由乙方负责承担。按照甲方相关的财务规定按期足额汇入甲方指定账户,然后由甲方汇入招标单位指定账户。在投标过程中,如发生非甲方原因造成投标保证金被扣留或没收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和损失。5、?若工程中标,甲方偏重项目管理,乙方参与项目施工组织,双方另行签订《合作协议书》,具体合作约定以合作协议书为准。二、?违约责任1、?乙方不得用利用甲方资质和名誉进行陪标、串标、围标。如发现上述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双方合作,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其他责任由乙方承担,并没收投标保证金。2、?乙方不得向甲方相关人员行贿或馈赠礼品礼金等,如甲方人员向乙方主动提出上述要求,乙方可以拒绝并向甲方纪委部门反映。3、?甲、乙双方不得随意单方面变更和解除本合作协议书。任一方随意变更和解除本合作协议书后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责任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相关损失。三、?其他方面1、?本协议书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签订补充协议。2、?若工程未中标,甲、乙本协议书自动解除。3、?本协议书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4、?保密条款:无论项目中标与否,双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与本项目相关的信息。5、?本协议书如发生争议,管辖地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补充条款: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