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约为?次。2.2.2演员参演本片角色的形象造型,按剧组成员(导演、美术指导、造型总监等)的决定执行,演员不得拒绝剧组对其提出的服装、妆容、发型等形象造型的要求。2.2.3演员饰演角色的具体表演内容(包括且不限于动作、是否有台词或面部特写等),按甲方最终确定的剧本(脚本/台本)内容或剧组成员(总导演、现场副导演、演员副导演等)的决定执行。2.3拍摄期间的要求2.3.1演员应遵守剧组的一切规章制度与要求(包括且不限于财务规定、拍摄及排练安排、表演要求等),并按剧组安排的时间、地点参与拍摄表演,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罢演、中途辍演。2.3.2演员应配合、服从导演的艺术指导和表演要求,提前熟悉演员饰演角色相关的剧本及台词内容,按照行业内通行的专业标准,高质量的完成表演任务,并保证演员的相貌、体型、外露皮肤等在拍摄期间不发生影响拍摄质量的改变。2.3.3演员应听从总导演、现场副导演等剧组成员的指挥,按要求完成表演任务,不得有抢镜、擅自增加表演动作或台词、未按要求着装等行为。2.3.4演员应尊重导演、主演等剧组主创人员,未经相关当事人的许可,不得对其进行拍照、跟踪、索要签名、要求合影等。2.3.5在拍摄间隙,演员不得擅自离开拍摄现场,应按剧组许可的方式等候拍摄;不得因观看主演拍摄、索要报酬、提高待遇等任何目的而干扰剧组的正常拍摄进程。2.3.6本片杀青后,甲方需要安排演员对本片相关镜头进行补拍或配音的,?演员应予配合。甲方应提前告知演员具体补拍或配音的内容、时间、地点,并按每天?元的标准向演员支付演员补拍的劳务报酬,具体支付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2.3.7演员的表演质量无法达到甲方或总导演的要求的,?甲方有权对演员做出减少拍摄戏份、更换饰演角色,直至停止演员参与本片拍摄并终止本合同的决定。甲方不得要求演员从事按照行业惯例应由专业替身演员或表演人员从事的高难度、高风险的表演内容。三、工作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