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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0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材料

上传者:业精于勤 |  格式:docx  |  页数:9 |  大小:48KB

文档介绍
须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监管责任,强化督导考核,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第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把交通安全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将交通安全责任和任务指标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单位和个人,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健全情况信息通报机制和事故预防协商机制,随时掌握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态势,科学分析预测交通安全形势,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交通事故的意见,督促各项工作开展。建立完善应急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应对重特大突发交通事故的能力,确保在发生紧急情况下能够快速反应,及时到位。第二,明确职责,形成合力。各乡镇对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负全责,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主要责任人。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加强对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及车辆单位的检查指导,把监管目标、安全责任、具体任务落实到每个环节。安监部门要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和工作措施。住建、城管、海事、市场监管、财政等部门也要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各项交通安全工作的落实。第三,强化督查,严格考核。要进一步严格道路交通安全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度,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四不放过”(事故原因调查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没明确不放过、事故责任不追究不放过、驾驶人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逐个环节进行责任倒查,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在以后的工作中,把道路交通管理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将道路交通安全纳入“平安建设”内容,重点把党政重视、重点车辆治理、隐患排查治理、事故矛盾纠纷化解、信访维稳等工作纳入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范畴,实行每季度一次考核评比。我就讲这些,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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