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的防汛领导组,对本辖区内的防汛抗旱全权负责,即负责防汛值班,负责责任落实;组织汛前检查险情,消除隐患,落实防汛工程的修复完善,清淤通道等;及时向上级防汛机关报告洪涝、冰雹干旱等自然灾害、灾情;协调本单位的抗旱抢险工作,组织100名基层民兵作为本村、片、镇属机关、企业的防洪抢险队伍。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各单位要成立部门防汛工作领导组,按照防汛工作分级分部门责任制,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尽职尽责,在开展本部门防汛工作的同时,要认真完成所包村、片、企业的防汛督查任务。对不达防洪标准的企业,尤其是沟道企业汛前进行停产整顿。2、?实行防汛工作承包责任制。按照管理范围划分与责任划分相统一的原则,主要采取三种责任制形式:一是镇、村签订防洪保安责任状,镇政府镇长为全镇防洪保安第一责任人,并与各村、镇属机关、企业的第一责任人签订责任状,对所辖区的防汛工作负责。二是防汛重点实行行政、技术双向承包责任制:(1)本镇境内的防汛保安责任由镇武装部长负责;(2)沟道防洪安全工作、骨干坝、沿河及边山峪口、沟道所在地(片、村)主要领导为行政责任人,镇水利站人员为技术负责人。三是按照防汛工作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建立防汛抗旱指挥部承包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防汛责任制与相关的防汛责任。防汛责任制一经落实就具有领导责任和法律责任。3、?实行防汛工作责任追究制。按照“防汛工作哪个地方出问题由那个地方的责任人负责”的要求,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扎扎实实地做好属于自己责任范围之内的工作。防汛责任要贯穿到汛前、汛期及汛后的各个环节中,不允许出现空档,不允许出现防汛走过场,尤其是防汛隐患严重的地段、工程要明确责任主体和行政、技术双向责任人,做到采取措施得力,能够安全避险,坚决杜绝在防洪工作上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现象发生。对思想麻痹、办事不力、推诿扯皮、玩忽职守造成重大险情和事故者一定要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