症者、老、弱、病、残者、未成年者、以及其他不适合电力建设施工作业的人员应坚决予以清退。甲方发现乙方将承包的工程再次转包给其他单位时,甲方有权立即解除与乙方的工程合同,并根据实际情况对乙方进行的经济处罚。乙方若屡教不改,拒不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或严重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管理混乱、事故不断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责令乙方限期退场,以后永不录用。甲方对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情况(包括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和施工现场)及分包工程安全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甲方应积极支持乙方搞好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尽可能地为乙方提供一切相关便利条件。甲方有义务积极协助乙方搞好在事故应急状态下的救援及事故处理工作。15.3乙方安全责任:乙方的行政负责人是安全施工的第一安全责任人,对乙方的安全施工负全责。必须高度树立安全施工意识,牢固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以人为本”的安全思想,在策划、布置施工任务时,要把安全工作当成头等大事来抓,调动一切资源充分满足安全生产工作所需人、财、物的要求。乙方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保证管理体系、各级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各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台帐(表、册、卡等)记录及施工各相关操作规程等安全管理基础资料。乙方必须按施工人员总数的3%的比例设置一定数量的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必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员岗位证书》。第16条工程量的核实确认本工程竣工验收按施工图核实工程量。第17条最终验收乙方在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应向甲方提供竣工资料及验收报告。甲方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甲方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乙方修改后验收的日期。第18条工程结算及付款18.1工程预付款:乙方工程人员和机械进厂后5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总承包价的80%作为工程预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