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的监管措施,坚决依法管理、保护和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二是整顿和规范工作要实现从一般性的大规模整顿向规范化、制度化地实施日常监督管理转变,对非法开采和乱采滥挖的整顿,要实现从治表向从源头上治本转变。切实做好重点矿区、优势矿产、非法转让、以采代探等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3、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水平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矿山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中介服务比较完善的矿业技术创新体系;重视人才培养和引进,努力造就高素质、高水平的矿山研究领域的科研队伍;加强高新技术改造和引进先进矿业设备,不断引导矿山企业通过科技创新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增加产品附加值的矿业发展之路。 4、积极推进矿业权市场建设,进一步加强矿业权以招标、拍卖、挂牌有偿方式出让一是要完善矿业权公开竞争出让制度。符合规定的要停止无偿出让、转让、延续、变更,均要实行招拍挂市场化运作。二是要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矿业权市场体系。进一步抓好有形市场建设,严格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办理,做到产权明晰、运行规范、调控有力。三是加大各项规费的征缴力度。加大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力度,提高征收面和征收率,确保规费足额上缴。四是加强地质环境保护,努力实现资源效益、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禁止对生态环境具有不可恢复的破坏性影响的矿产资源开采活动,禁止古铜矿遗址保护区和青山自然保护区、地质灾害危险区内开采矿产资源,禁止土法采选冶活动,禁止在重要交通沿线两侧的直观可视范围内进行露天采矿。对新建矿产资源开采项目,必须严把环保关,防止产生新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矿山企业必须依法履行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义务。建立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的多元化投资机制,加大综合整治力度,要因地制宜地逐步实施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履约保证金制度,用科学发展观教育引导矿产资源开发企业走可持续发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