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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方案

上传者:蓝天 |  格式:docx  |  页数:15 |  大小:23KB

文档介绍
蔓延、扩散,并指导各县区住建部门和工程项目做好相关防控工作。(二)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知识手册》编制。(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市建筑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预防控制应急工作。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一)组织体系成立全市建筑施工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领导组成员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二)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职责在市委、市政府和省住建厅的指导下,组织指挥全市建筑工地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应急工作,积极做好应急信息收集、统计等工作。 2、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1)质安科:负责建筑施工领域节后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各县区在建工程项目做好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2)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防控指导工作,安排疫情期间应急值班值守工作,确保信息渠道畅通。(3)城建科:负责指导市政道路、桥梁、场馆、广场等建设工程参建单位做好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4)市场科:负责指导全市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做好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5)党组办公室:负责做好返岗返工党员干部的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6)财务科:负责协调政府工程财政物资保障工作。(7)各县区住建局负责各自辖区内建筑工程项目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三、防控措施(一)住建系统职工返岗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工作人员于2月3日正式上班,在疫情期间,严格按照《x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疫情期间上下班工作的通知》要求,上班人数按实有人员的25%比例执行。(二)在建工地返工全市新建项目和已停工项目,原则上不早于3月16日开复工,因疫情防控、污染治理、民生工程实际,需连续作业和应急处置的工程项目,经市、县(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可按审批时间开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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