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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受处分人员开展回访教育的实施方案】对受处分人员回访情况

上传者:徐小白 |  格式:docx  |  页数:5 |  大小:17KB

文档介绍
事求是地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和改进意见。 2、对受处分人员单位进行回访。听取受处分人所在单位负责人介绍和走访群众,了解其思想状况、现实表现和工作实绩等。 3、对受处分人家庭进行回访。争取受处分人家人的理解、支持和帮助,要求他们积极配合组织共同做好受处分人的思想转化工作。回访教育过程中可同时采取专题党课、观看录像、结对帮扶以及编印案例、赠送党风廉政杂志、发送廉政贺卡或短信等方式进行。注重集中教育与个别谈心相结合、正面典型与反面典型教育相结合、批评与自我批评相结合、肯定成绩与排找差距相结合。(三)情况反馈回访小组将被回访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和认错态度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解决方法等情况形成综合书面材料,报分管领导审阅后,及时向回访教育对象单位进行反馈,进一步加强针对性教育。四、有关要求 1、强化回访教育疏导工作。与受处分党员干部访谈时,要认真听取他们的思想汇报,把握他们的思想脉搏,帮助他们分析所犯错误的危害和根源,促进他们思想上转化、行动上改正。要维护组织上已经作出的纪律处分决定,不得随意评价。坚持回访教育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对受处分党员干部提出的合理要求以及个人在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困难,要积极反映,帮助解决,充分体现组织的关怀和温暖。 2、建立回访教育档案。回访教育结束后,回访教育小组认真填写《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情况登记表》,归入个人档案,作为恢复党员权利、解除行政处分的重要依据。对回访教育中能正确认识所犯错误、积极改正,表现突出的,有解除期限的可建议原批准机关给予提前解除处分。加强与党委和组织人事部门的沟通,为改正错误快、工作业绩突出的受处分党员干部在提拔任用上创造条件和机会。 3、加强回访教育管理。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充分认识对受处分党员干部开展回访教育工作的积极意义,克服重处分轻教育的思想,要将回访教育纳入本单位日常教育工作规划,统筹安排,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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