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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整合服务流程

上传者:菩提 |  格式:docx  |  页数:23 |  大小:226KB

文档介绍
药剂量用药时间≥2500gAZT15mg(即混悬液1.5ml),每天2次母亲孕期即开始用药者,婴儿应服药至出生后4~6周;母亲产时或者产后才开始用药者,婴儿应服用6~12周。母亲哺乳期未应用抗病毒药物,则婴儿持续应用抗病毒药物至母乳喂养停止后1周。<2500g且≥2000gAZT10mg(即混悬液1.0ml),每天2次<2000gAZT2mg/kg(即混悬液0.2ml/kg),每天2次三、孕产妇抗病毒治疗的相关检测孕产妇抗病毒用药前、用药过程中应进行相关的检测,并结合临床症状对孕产妇感染状况进行评估,以便确定用药方案和监测治疗效果。用药前,进行CD4+T淋巴细胞计数、病毒载量检测及其他相关检测(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血脂、血糖等)。用药过程中,每三个月进行1次CD4+T淋巴细胞计数及其他相关检测(同前)。孕晚期,进行1次病毒载量检测,并在分娩前获得检测结果。四、安全助产服务孕期提供充分的咨询,帮助感染孕妇及其家人尽早确定分娩医院,及时到医院待产。艾滋病感染不作为实施剖宫产的指征。对于孕早、中期已经开始抗病毒治疗、规律服用药物、没有艾滋病临床症状,或孕晚期病毒载量<1000拷贝数/毫升,或已经临产的孕产妇,不建议施行剖宫产。分娩过程中应严密观察并积极处理产程,尽量避免可能增加母婴传播危险的损伤性操作,包括会阴侧切、人工破膜、使用胎头吸引器或产钳、宫内胎儿头皮监测等。新生儿出生后应及时使用流动的温水进行清洗,用洗耳球清理鼻腔及口腔粘膜,缩短新生儿接触母亲血液、羊水及分泌物的时间。清理过程操作手法应轻柔,避免损伤皮肤和黏膜。医务人员实施普遍性防护措施,加强个人防护,减少职业暴露。五、婴儿喂养咨询与指导提倡人工喂养,避免母乳喂养,杜绝混合喂养。医务人员应对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其家人进行婴儿喂养方式的可接受性、知识和技能、可负担性、可持续性等条件的综合评估,给予技术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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