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源涵养区等为重点,推进实施一批重大生态保护修复和建设工程,提升水源涵养能力。中游要突出抓好水土保持和污染治理,有条件的地方要大力建设旱作梯田、淤地坝等,有的地方则要以自然恢复为主,减少人为干扰,对污染严重的支流,要下大气力推进治理。下游的黄河三角洲要做好保护工作,促进河流生态系统健康,提高生物多样性。(三)创新机制政策,形成保护发展合力。按照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协调规律,发挥流域地区比较优势,促进各类要素合理流动,增强高质量发展的动力,形成生态一体化保护治理的合力。构建流域上中下游、左右岸、山水林田湖草、滩涂湿地等各组成要素之间的利益统筹协调机制。特别是作为下游地区,要加强与上游的联系,密切与中游的协作,实现发展优势互补、互利多赢。构建以市场为基础的主体清晰、对象明确、标准规范、形式多元的动态科学的补偿机制。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制定以地方补偿为主、中央财政给予专项支持的横向跨域生态补偿办法,统筹财政转移支付、专项投入、资源税费等各类补偿资金,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补偿,鼓励受益地区与生态保护地区、流域下游与上游通过资金补偿、对口协作、产业转移、园区建设、技术指导、人才培育等补偿方式建立利益协调机制,调动上中游生态产品服务供给方的积极性;开展流域水权交易、碳汇交易、排污权交易等区域试点,探索综合性补偿办法。深化资源环境特别是电价水价的综合改革,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将生态环境成本纳入经济运行成本,充分体现资源环境价值。鼓励青海、甘肃、宁夏、内蒙古等沿黄区域发展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探索能源市场化定价方式。建立绿色税收优惠目录定期更新机制,结合减税降费政策,对环保、节能、节水、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和绿色农产品等环保项目给予税收优惠和绿色信贷、绿色证券、发展基金、绿色保险等投融资支持,在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环境一体化保护治理中,促进流域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