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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复产复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方案

上传者:梦&殇 |  格式:docx  |  页数:5 |  大小:15KB

文档介绍
等症状的缺勤员工,企业要及时安排其到指定防疫医院进行诊治。(十)如发生疫情,并有扩大趋势,企业必须停工停产。(十一)严格落实属地监督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立即行动,成立工作专班,健全工作机制,加大对辖区企业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和指导,督促属地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方案,将各级工作部署要求传达到每家企业主要负责人,确保每家企业将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向企业及时公布行业主管部门的联系方式,确保通讯畅通。企业复产开工前要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告企业开工前的排查检查情况,对于未制定防疫工作方案、未开展开工前人员排查、未组织消杀安全检查的企业,严禁开工生产。(十二)所有企业线下培训全部暂停。三、组织保障(一)加强组织保障。为了有序开展我市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成立节后企业复产复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副市长xxx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市政府办副主任xxx同志、工信局局长xxx同志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各行业主管部门、辖区乡镇一名分管领导担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材料收集、信息构成、日常协调等工作。(二)加强信息沟通。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各部门要主动作为,督促企业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实处,发现问题要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乡镇、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联动、形成合力,通过配合协调,实现信息共享、互通互用。(三)执行“日报告”制度。企业要将生产经营情况、员工健康状况、防疫工作开展情况每日向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报告,以便统筹进行安排部署,紧急情况随时上报。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将辖区内企业开工情况、员工健康情况、防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整理,自2020年1月31日起于每天下午5点前,工业企业情况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电话:xxx,邮箱:xxx),其他行业企业情况分别报各行业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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