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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交通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上传者:读书之乐 |  格式:docx  |  页数:7 |  大小:17KB

文档介绍
部门,采取排查等应急措施。(4)正在行驶的客车载有发烧或者疑似病人及其密切接触者,县级交通运输部门应当通知客车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并通报该车行驶路线相关的县级人民政府防控办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客运站发现发烧或者疑似病人及其密切接触者时,应立即送至留验站实施临时隔离,并通知当地防控部门,并报告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5.2交通运输应急保障本预案启动后,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应急车辆,应急人员立即到位。确保应急道路畅通,保证疫情所需的人员及救援物资等的及时运输,并协调上级主管部门开设绿色通道。5.3应急车辆和人员调度(1)运力储备。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按照领导责任、车辆所属单位、车牌照、驾驶员、带队人、集结地点“六落实”的原则,储备运力。(2)调度程序。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接到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征调运力指令后,根据运送种类和起止点,就近调度,对口支援原则,确定应急运力和人员的调配,选择合适的车型、人员和足够的运力,发放《紧急运输通行证》,并将执行任务的联系人、联系方式和人员情况及时报告指令人,并随时报告任务进展情况。(3)应急运力支援。出现运力缺口时,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及时向上级交通运输部门报告,由上级主管部门协调进行运力支援。承担应急运输任务的车辆及人员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车辆在装卸物资前后根据需要进行清洗、消毒或者其他卫生处理;(2)有关运输人员事前应当接受健康体检和有关防护知识培训教育,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具,加强自身防护;(3)保证驾驶人员休息充足,不疲劳驾驶;(4)进入疫区前,应当采取严格的防护措施;驶离疫区后,应当立即对车辆和人员进行消毒或者采取其他必要卫生处理措施;(5)应急运输任务完成后,交回《紧急运输通行证》,对运输人员应当健康检查,并安排休息观察。6附则本预案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实施。各县(区、市)交通运输局根据本预案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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