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材料材质,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经甲方同意使用的材料,若质量本身不符合要求,乙方仍应承担相应责任。乙方使用了不合格材料或工程设备,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要求,又拒绝清除不合格工程的,按合同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不合格工程不予计价,不合格工程的清除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已造成或预期造成工期延误;工期延误的责任由乙方承担,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终结算价款千分之二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工程款支付时予以扣除。工程进度滞后情况严重的,甲方有权视情况停止支付工程进度款甚至解除合同。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4、乙方无法继续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甲方除可通知乙方立即解除合同外,还可要求乙方按合同总价款的1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甲方无故迟延支付工程款,则每延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工程最终结算价款千分之二的违约金。 6、本合同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因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合同。九、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均有权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其它 1、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3、约定其它事项: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甲乙双方的签字或盖章时间:年月日本合同签订地:注意:合同一方为法人的,加盖法人公章,并加盖骑缝章;合同一方为自然人的(应在合同中记载身份证号码等身份信息),合同每页签字或按手印,其目的是为了保证合同更加规范。本注意事项不是合同内容,即是没有完全按照注意事项执行,也不影响合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