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义的发展经历了早期重商主义和晚期重商主义两个阶段。 早期重商主义产生于 15 ~ 16 世纪,在对外贸易上强调少买,禁止货币输出国外,国家力图通过行政手段控制货币运动,调节货币的流动,达到使国家贮藏尽量多的货币,积累起充足的货币财富的目的,因而又被称为货币差额论,又称重金主义或货币主义。 2、贸易差额论 贸易差额论又称“贸易平衡论”。晚期重商主义的主要学说。强调一国应使贸易输出超过输入,形成有利的差额,即顺差,才能增加本国的金银财富。主要代表者是英国的托马斯•孟等。贸易差额论鼓励输出货币从而输入更多的货币,这在资本原始积累后期,对西欧主要国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成长曾起一定的促进作用。 3、重工主义 西欧一些主要国家的晚期重商主义者,支持国家采取扶植和鼓励发展制造出口商品的工场手工业,所以又把晚期重商主义称为重工主义。 4、早期与晚期重商主义 重商主义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即早期重商主义和晚期重商主义阶段。两个阶段重商主义的基本思想是一致的。它们都是资本原始积累时期商业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都把货币看成是财富的惟一形态。但是,在如何增加货币财富的问题上,有不同的看法和主张,提出过不同的措施和办法。 (1) 早期重商主义 早期重商主义者认为一切购买都会使货币减少,所有的销售都能使货币增加。他们所坚持的主张是,尽量少买或不买,把多卖少买的原则绝对化,这样才能多积累货币,使国家致富 。代表人物有约翰•海尔斯、马林斯、博丹、安徒安•孟克列钦等 (2)晚期重商主义 晚期重商主义的特点是:认识到必须把货币不断地投入流通才能使货币财富不断增加;要求国家允许货币输出,采取有效措施鼓励货币输出;为保证对外贸易顺利进行,在对外贸易中必须保持顺差;国家必须实施保护关税政策,保护本国工商业能抵制国外的竞争对手;认为人口是一个国家的真正力量,提出增加人口、限制人口外流和鼓励有熟练手艺技巧的工人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