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谓在使用时,多在前面冠以地名,如“广东人民抗日解放军”“山东解放军”等。抗日战争的反攻阶段,八路军、新四军曾一度使用“解放军”的称谓。1945年8月10日到11日,朱德总司令以“延安总部”名义发布的七道受降及大反攻命令中,就有“所有山西解放军统归贺龙指挥”的字样。而真正第一次使用“中国人民解放军”这一名称,则是到了1946年。 1945年8月29日至10月10日,在国共两党进行的重庆谈判中,焦点是人民军队整编和解放区政权存在的问题。从战略和政略上考虑,中共中央和中央军委没有继续对领导下的人民军队提出和使用“解放军”的称谓。 1946年6月,全面内战爆发。“人民解放军”的称谓被重新提出,并且出现了“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新提法—— 1946年9月12日,《解放日报》在社论中再次提出“人民解放军”的称谓。随后,在毛泽东和新华社发表的文章中,也多次公开出现“人民解放军”称谓; 1946年10月3日,《解放日报》在《为实现一月停战协定及政协决议而斗争》的社论中,第一次正式提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称谓。 1947年10月10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宣言》发表,这是全军性改称“人民解放军”的重要标志。到1948年初,全军各部队均改称为中国人民解放军。1948年11月1日,中央军委作出《关于统一全军组织及部队番号的规定》,团以上各部队均冠以“中国人民解放军”字样。从此,“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名称一直沿用至今。党课党史讲稿:南昌起义中的纪律建设在90年前,震惊中外的南昌起义以其独特的历史功勋,在中国革命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意味着中国革命翻开了全新篇章。南昌起义具有四大夺目的“亮点”:打响了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派的第一枪,创建了一支人民军队,走上了一条正确道路——井冈山革命道路,造就了一批杰出将帅。透过南昌起义,我们可以看到一条纪律建设的清晰脉络。在这场伟大战斗中,纪律建设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