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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党委民主生活会制度

上传者:塑料瓶子 |  格式:docx  |  页数:5 |  大小:17KB

文档介绍
的要求,认真做好个人发言准备。领导成员之间应事先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   2、民主生活会召开程序:    ⑴民主生活会分别由党委、党支部主要负责人召集和主持。主持人要说明本次民主生活会的议题、内容,并提出具体要求。   ⑵学习上级有关文件。   ⑶由纪委(支部由纪检或组织委员)通报党内外群众意见。   ⑷党委、党支部委员、党员发言,对领导班子成员和党支部成员提出批评或建议。   因故缺席的人员应提交书面发言。书面发言在会上宣读并列入会议记录。会后,主持人或由主持人委托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人。   ⑸主持人进行归纳总结,并研究会议上提出的而又能当场解决的问题。   ⑹请参加会议的上级组织领导或代表讲话。   3、民主生活会后落实阶段的程序:    ⑴制订整改措施。对于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一般应在一个月内制订好整改措施,并由分管领导干部具体负责落实,主要领导加强检查督促。在民主生活会上提出的重要问题,需上级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及时向上报告;属于违反党纪国法的,应分别交纪委、监察或司法部门查处。在民主生活会上提出重要问题,党组织没有及时研究解决和向上级报告的,应追究民主生活会主持人或召集人的责任。   ⑵及时汇报。党委和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情况和解决的主要问题,要按照有关要求,及时用书面形式向上级党组织汇报。   ⑶及时反馈。要用适当的方式将民主生活会的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向党内外群众反馈,以便取得群众的监督和帮助。   七、对于无故不参加党内民主生活会的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应给予批评教育。   八、党委和党支部的领导干部要在党内民主生活会上广泛听取意见,并及时改进自己的工作,决不允许对提意见者实施报复,违者以违犯党纪论处。   九、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规定如与上级党组织的规定有悖,以上级党组织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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