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访是否有党员干部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等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现象。 2.暗访是否有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的现象。 3.暗访节日期间是否有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的现象。 4.暗访是否有党员干部除正当公务接待外在酒店、宾馆公款吃喝,超标准公务接待(上酒上烟上高档菜,陪餐人数过多),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的现象。 5.暗访是否有公车私用(包括党政机关车辆停放在酒店、娱乐场所)、领导干部驾驶公车的现象。 6.暗访是否有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参与用公款健身、按摩、唱歌、泡脚等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参与以钱作注的麻将、扑克等娱乐活动的现象。 7.暗访是否有其他违反八项规定的现象。四、督查方式 1.明查:主要以公开方式与各乡镇、各部门党政领导及相关科室沟通。按照督查内容,逐项听取汇报和查看有关文件资料,并深入实际了解。 2.暗访:主要以隐蔽的方式到各种场所、路段暗访了解,采取实地查看、录音录像、电话咨询、听取群众反映等方式进行。五、督查队伍专项督查活动在县纪委常委会领导下进行,督查组人员将从县纪委监察、片区纪工委、县委政府督查室、派驻纪检组长及公安干警中抽调。六、督查要求 1.督查组成员要有高度负责和吃苦耐劳的精神,要认真搞好督查工作,督查时间临时确定,事先不告知。督查人员不仅要在县城开展督查,还要深入乡镇、单位开展督查。 2.督查组成员要公道正派,实事求是,严格执纪,不徇私情。要善于发现问题,掌握问题,并遵守保密纪律,注意自身安全。 3.督查组成员凡在督查中(无论明查还是暗访)发现的情况,都要如实记录,要将身份证、手机号码等信息和录音录像等证据固定下来,然后及时分别汇报和统一汇总。 4.督查组成员自身必须严于律己,做出表率,在督查活动中,不得有违反省、州、县贯彻八项规定要求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