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有权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安全生产责任管理目标》及《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分解》详见) 六、治安文明管理 1.乙方须对其所有工人的治安负完全责任,若发生打架斗殴或其他刑事案件。其后果与甲方无关。同时甲方可根据《安全文明施工条例》和肇事者对工地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情况,对乙方予以经济处罚。 2.乙方须对工人进行现场文明教育,包括宿舍内和施工场地的清洁卫生、大小便等方面的规定;若有发生,甲方可根据《安全文明施工条例》中的有关条款予以处罚。 3.如因业主未能及时支付甲方工程款,乙方不得因工程款原因影响工程施工,特别是不得发生员工闹事、上访等事件,发生时所有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七、补充说明 1.安全文明施工条例属本合同副本,签字生效。八、未尽事宜: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九、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在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在工程竣工、结算款支付完毕后自动失效。十、合同附件:《安全文明施工条例》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日期:年月日合同附件1:安全文明施工条例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并扣牢系带,违者每次罚款50元。2.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违者每次罚款100元。 3.在工地作业时,不准穿短裤、打赤膊、穿拖鞋,违者每次罚款50元。4.在楼层作业时,建筑垃圾等杂物须以塔吊/提升机或人力逐层搬运至地面,不得随意倾倒;违者每次罚款50元。 5.工人未经许可不得将家属或小孩带入现场,违者一经发现除立即清退外,每次罚款100元。 6.工人须无条件服从管理人员的调度和指挥,若拒绝或漠视有关指示,违者每次罚款50元,情节严重者立即清退。 7.施工作业中,要爱惜现场上的材料及机械等,不得肆意浪费、乱放、乱割、乱摔等野蛮操作,一经发现,罚款50-500元。 8.工人须自觉保护工程中的成品或半成品,若保护不当造成修补或返工者须赔偿实际发生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