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协议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协议。第七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任意一方违反本协议致使协议目的无法实现,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依法向任一一方所在法院起诉。第九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第十条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盖章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签定时间: 篇三:比赛协办合同西宁市第二十一中学智博教育培训中心第一届“浅草杯”作文大赛协办协议主办单位:智博教育培训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协办单位:西宁市第二十一中学浅草报社(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信、公平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协办甲方举办第一届“浅草杯”作文大赛事宜达成如下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协办活动概况 1、活动名称:第一届“浅草”杯作文大赛 2、主要活动地点:智博教育培训中心有限责任公司驻地 3、活动时间: 4、协办方式:独家协办。二、协办费用及付款方式 1、协办费用:100元智慧币(西宁市第二十一中学社会化教育实践活动流通货币)。 2、付款时间: (1)签订合同时,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协办费用。三、乙方协办义务(1)派本报社优秀的作者、记者参与本次大赛的作文评分。(2)派本报摄优秀的作者、管理人员为优秀参赛选手颁奖。(3)招聘两名在本次大赛中成绩优异的选手进入报社工作。(4)积极为本次大赛做好宣传工作。(5)从大赛作文中挑选出若干篇优秀文章,并且考虑刊登。(6)同意积极协助甲方在其他方面上举办第一届“浅草杯”作文大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