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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清淤承包合同

上传者:相惜 |  格式:docx  |  页数:40 |  大小:56KB

文档介绍
人委托的职权: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无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姓名:职务: 职权:对施工质量、工程款拨付的监督管理及有关增减、工期顺延、完成工程量的认可、联系单签证等。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 7、项目经理姓名:职务:项目经理(负责人) 8、发包人工作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开工前协助承包方做好工程开工前相关协调工作。(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施工用水、电由乙方自行承担。(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开工前。(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发生时,由承包人负责保护,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在负责保护期间,如因承包人原因引起人为损坏,由承包人按规定承担相应费用。(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根据通用条款。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按招标文件相应条款执行。 9、承包人工作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根据通用条款执行。(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按需要及时提供(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根据通用条款。(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按有关部门的要求,做好工地周围的围护及安全保卫工作,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验收前由乙方保护及承担相关费用,验收交付使用后由甲方保护及承担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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