险公司索赔,甲方不负责赔偿和承担其它任何经济和精神损失责任。 9、乙方须严格遵守甲方关于车辆保管停放的规定,如乙方乱停乱放造成车辆被盗或丢失、被拖扣等,乙方应负赔偿责任,造成重大损失无法赔偿者,甲方将按渎职行为追究乙方法律责任。五、协议的终止 1、甲、乙双方有一方违约,经协商仍未达成一致,双方可协商终止该协议。未经协商单方终止协议时,终止方应负违约责任。 2、乙方未经甲方允许,私自在外停车不营运,私自代培其它人员,私自将公司车辆有关证件转给他人或被吊扣而隐瞒不报,以及因乙方保管车辆不善,违反上述第四条第八款,甲方有权扣除乙方保证金并可单方无条件终止协议。 3、协议期内,乙方不得提前辞职,如因不可抗拒原因确需辞职时,必须亲自写出辞职报告,在一个月后办理交车手续,并按协议期乘除时间每月1000元补偿甲方因乙方辞职所造成的损失,及赔偿甲方为乙方所支付的保险费、办证费等费用。 4、乙方在甲方办理的海关和从业资格等证件的,除交纳有关部门的相关费用外,凡在甲方处工作时间未满两年的另需向甲方交纳每一个证件的办证费300元,满两年的可免交纳此费用。 5、协议期内,由于乙方不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不服从调度安排,安全意识差,事故多,不能正常完成运输任务,服务态度差,造成客户有理投诉等主观原因,使甲方不得不辞退乙方时,乙方的工资和差旅费从进公司之日起至辞退之时止,一律按试用期第一个月的待遇,即运输收入的6%,所多付的待遇从发风险金中扣除,被公司辞退的驾驶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车辆、证件等交接,违者按合同第五条第三款处理。 6、遇国家政策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而致不能履行合同时,双方可协商修改或终止合同。 7、合同终止后,双方交接车辆合格、证件手续齐全,结清账目后,甲方将在10天后退回保证金。六、本协议未尽事谊,双方可在具体运作中协商补充,其它以公司平时公布的管理规定为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