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书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工程承包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对采掘施工工程有关事宜充分协商,制定以下条款,供双方共同信守。一、工程地点:环江县金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洞城矿。二、作业范围及工程内容 1、乙方在甲方指定的范围内进行掘进、支护、采矿、运输及相关作业均符合本合同条款规定,超出该范围不符合本合同规定。 2、工程内容: 乙方在作业范围内的工程内容有:井巷掘进,采矿、放矿、装车、运输、支护、敷设风水管道和照明电路。其中: (1)掘进:采区内开采所需要掘进的开拓井巷(含硐室)、采准工程及探矿工程,掘进工作要按计划有序进行,掘进中遇到矿岩时,应分采、分运,矿石按副产矿石计价。(2)落矿:落矿作业在矿房中进行,不稳固处要支护;采幅和采高须符合采矿方法的要求,夹石要剔除或留作矿柱,严格避免矿石的损失和贫化。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开采顺序开采,落矿量应按存窿量和选矿处理能力进行。(3)矿石乙方负责运输到井口的装车台,碴岩运输至废石场。三、双方的责任义务 1、甲方责任义务: ①负责矿山设计、技术等问题,并提出可能遇到的破碎带、溶洞等问题。需要变更施工时,提前告知乙方。②负责爆破材料的报批和代采购(材料款由甲方先预付)。③负责提供给乙方施工人员的住房、材料库、修理间等。④提供空压机、通风机等大件设备。⑤乙方人员进场时,预付工程款壹万伍仟元作为进场启动资金。此款项从工程款中逐月扣回)。 2、乙方责任义务: ①乙方履行协议时须接受甲方统一调度指挥。②凡甲方提供的图纸、数据等资料,必须专人妥善保管,并做好技术和矿山资源保密工作;遗失或泄密,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③提供合法、具备井巷施工资质的各类证明。保证安全文明生产,建立健全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作业规程。工伤保险、劳保和工伤事故责任及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乙方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