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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供热工程设计规范

上传者:你的雨天 |  格式:docx  |  页数:19 |  大小:33KB

文档介绍
年三月十四日抄送:国家经贸委,电力工业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节能投资公司。附件:1 《城市供热规划的技术要求》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国务院《节约能源管理暂行条例》,执行国家对能源开发和节约并重的方针,合理利用能源,治理环境污染,保证城市供热规划的编制质量,发展城市供热,制定本技术要求。第二条城市供热规划是对城市总体规划中供热专业规划的深化,是城市集中供热和热电结合项目可行性研究的重要依据。城市供热规划要在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进行编制。第三条城市供热规划包括集中热源向城市市区供应生产和生活用蒸汽、热水的所有供热方式。第四条编制城市供热规划既要实事求是,又要为今后的发展留在余地,既要与城市的性质、规模、发展方向和目标相适应,又要与城市其它基础设施相协调。第五条编制城市供热规划要打破部门、行业的界限,要贯彻近、远期相结合,工业与民用相结合,大、中、小相结合,合理布局,统筹安排,分期实施的原则。第六条编制城市供热规划应采用先进、可靠的技术,以节约能源为前提,实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提高。:考试大-城市规划师考试二、供热现状及热负荷调查第七条对现有工业与民用用热的热源、热网、热用户的现状进行调查;调查工业和民用供热锅炉的现状及其环境影响。根据锅炉的参数、容量、运行状况及所在位置,拟定将来承担尖蜂负荷的锅炉。第八条对现有的工业与民用热负荷进行详细准确地调查,并逐项列出现有热负荷、已批准项目的发展热负荷及远期规划发展热负荷。在调查表中应列出采暖期与非采暖期最大、最小、平均热负荷。第九条在确定某些宾馆或特殊用户的生活热水热负荷时,应考虑热水的供应方式。确定夏季热负荷时,在需要空调负荷的地区应考虑夏季用热介质制冷后,热负荷的增加量。第十条对各类型建筑采暖供热指标的选取,应遵守CJJ—90《城市热力网设计规范》中的规定。对各类工业热负荷应根据各部门产品单耗,生产量或参照同类企业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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