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和党的建设的全面体现,精神文明建设成绩显著的城市,同时也是顺应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意愿,着力增强市民获得感、幸福感、归属感的城市。但在个别地方,文明城市的创建成了政府“剃头挑子一头热”,干部热情高涨,穿上红马甲、拉着长横幅,天天上街打扫卫生、指挥交通,隔三岔五还搞个演讲比赛、知识竞赛;反观市民,却是旁观者众,参与者少,甚至对政府一些过头的形式主义做法嗤之以鼻。城市是人的城市,文明城市创建更要“内外兼修”,以干群“共建共享”为基本路径,以提升市民幸福指数为根本目标,让市民用更多的参与感提升归属感。创建文明城市,离不开财力、物力、人力的投入,让城市更美好。许多城市之所以文明程度不高,与城市环境的脏乱差不无关系。因此,环境整治、基础设施改造成为许多地方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抓手之一。这种做法本身没有问题,却一定要注意循序渐进,慢工出细活,切忌用“强迫症”治理“城市病”。比如,有的地方为改观市容市貌,对临街商户统一改头换面,个别时候甚至“牛不喝水强按头”,出现暴力执法。如此用不文明行为整治不美观环境,已经违背了文明城市的创建初衷。创建文明城市,更要有智力、心力的投入,让城市管理精细、服务精心。文明不是一个具体的市政项目,不能搞“猴年立项、马月动工、一年半载就投运”那套机械做法;市民最反感也最没有效果的,正是这样的形式主义和表面文章。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必须将心比心,用干部的责任感换市民的信任感。城市文明的答案不在知识竞赛的答题纸上,而是在广大市民的心里。与其大考临近之时搞突击动员,用连篇累牍的空心文章和大街小巷的横幅标语开展灌输式宣传,不如在日常的管理服务中,多些细心、耐心,以此暖人心,换来市民参与文明城市创建的热心。总之,塑造城市形象不仅要“面子光”,还要“里子亮”;既要让城市景美宜游,也要让城市宜居宜业。唯有表里如一,才能增强市民的幸福感、获得感,才能让“文明城市”的荣誉实至名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