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上岗; 2、消防控制室应在显要位置县挂操作规程和值班员职责,配备统一的值班记录表和使用图表,值班人员应熟悉工作业务,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工作。 3、建筑局部内部装修的区域报警系统信息应并入整幢建筑的消防控制室,以便及时采取应急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4、消防系统的使用单位对系统应定期检查和试验,保证连续正常运行,不得随意中断。五、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内需要新设置的消防控制室按照此规定执行,原消防控制室有条件的可参照此规定逐步进行整改。篇二:GB503-20XX消防控制室消防联动控制系统设计规范 1、一般规定 2 消防控制室 3消防控制设备的功能篇三:消防控制室设计一般规定要点消防控制室设计一般规定要点1、消防控制室应至少由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或其组合设备组成;应能监控消防系统及相关设备(设施),显示相应设备(设施)的动态信息和消防管理信息,向远程监控中心传输火灾报警及其它相应信息。 2、消防系统及其相关设备(设施)应包括火灾探测报警、消防联动控制、消火栓、自动灭火、防烟排烟、通风空调、防火门及防火卷帘、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消防应急广播、消防设备电源、消防电话、电梯、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电气火灾监控等全部或部分系统或设备(设施)。 3、建筑或建筑群具有二个及以上消防控制室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上一级的消防控制室应能显示下一级的消防控制室的各类系统的相关状态。、上一级的消防控制室可对下一级的消防控制室进行控制。、下一级的消防控制室应能将所控制的各类系统相关状态和信息传输到上一级的消防控制室。、相同级别的消防控制室之间可以互相传输、显示状态信息,不应互相控制。 4、消防控制室应设有用于火灾报警的外线电话。 5、消防控制室应有相应的竣工图纸、各分系统控制逻辑关系说明、设备使用说明书、系统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值班制度、维护保养制度及值班记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