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质量评定标准一、合格标准单元工程符合合同约定标准;不合格的及时处理;处理后不合格但满足使用要求,不再处理;改变外观尺寸或造成永久缺陷,做质量缺陷备案。分部工程单元工程全部合格;原材料、中间产品全部合格,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合格。单位工程分部全部工程合格;外观得分70%;资料齐全;单位工程观测资料分析符合(国家、行业、合同)要求。工程项目单位工程全部合格施工期及试运行期,工程观测资料符合(国家、行业、合同)要求。二、优良标准单元工程达到优良标准;返工重做后达到优良标准。分部工程单元工程全部合格,70%达到优良;主要单元工程及隐蔽工程优良率90%,且未发送质量事故;中间产品全部合格,砼试件优良;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合格。单位工程分部全部工程合格,70%优良,主要分布于全部优良,无较大质量事故;外观得分85%;资料齐全;单位工程观测资料分析符合(国家、行业、合同)要求。工程项目单位工程全部合格,70%优良,主要单位工程全部优良;施工期及试运行期,工程观测资料符合(国家、行业、合同)要求。三、工序质量评定分类等级合格优良主控项目全部符合标准要求。全部符合标准要求。一般项目70%检验点合格,不合格点不集中。90%检验点合格,不合格点不集中。四、新标准中单位工程评定标准合格优良划分工序各工序质量验收评定全部合格;资料符合标准要求。各工序质量验收评定全部合格;优良工序达到50%;资料符合标准要求。不划分工序主控项目全部符合标准;一般项目检验点70%,不合格不集中;资料齐全。1主控项目全部符合标准;2、一般项目检验点70%,不合格不集中;河道疏浚逐项检验点95%合格,不合格不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