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调整正常后,才能继续作业;7、起重机行驶前必须按照规定收放臂杆,吊钩及支腿,行驶时,严禁在底盘走台上站立,蹲坐人员和堆放散装物件。保持中速行驶避免紧急制动。行驶起伏路面时,必须减速,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倒车时必须有人监护;8、起重机吊运重物时,其下方不得有人员停留或通过,更不得在吊起来的重物下面进行作业,严禁起重机吊运人员;10、起重机械必须按照原厂规定的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负荷作业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起吊过程中必须有专人指挥;11、起吊长、大重物必要时应栓拉绳,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动作要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12、起重机在起重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不得同时进行两种操作动作;13、起重机在作业或行走时,都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要保持安全距离;14、起重机应停放在安全坚实的平地上;15、汽车吊装作业,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各种租赁资质和租赁合同等证件齐全有效;16、作业时严禁用小钩吊人;17、严禁违章超载作业;18、吊装作业时,严禁起重臂下及吊钩下站人;19、吊钩上必须插上防脱落插销。五、高空作业1、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2、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3、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4、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接受交底单位负责人其余接受交底人员另附签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