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单价及定额价目表的通知发布时间:2017-03-0213:21各市住房和城乡建委(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鲁建标字〔2016〕39号、鲁建标字〔2016〕40号文件要求,我省自2017年3月1日起,执行新版《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山东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山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山东省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费用编制规则》《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为确保上述工程计价依据的顺利执行,保障建设市场各方权益,经调研测算,决定发布我省建设工程各专业定额人工单价及定额价目表。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我省新版计价依据中的定额人工单价为95元至103元(各专业具体单价见附件)。该单价适用于鲁建标字〔2016〕39号文件发布的各计价依据,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 二、按照省定额人工单价及机械台班、仪器仪表台班费用编制规则,并通过调查建筑市场材料价格信息,我厅组织编制了新版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价目表,登载在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的定额站子网站上。 三、按照《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规定,省定额人工单价和省定额价目表应作为措施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等各项费用的计算基础。省定额人工单价和省定额价目表也是招标控制价编制、投标报价、工程结算等工程计价活动的重要参考。 四、各市应跟踪市场人工价格变化情况,建立人工单价动态管理制度,结合本市实际情况,适时发布本市定额人工市场指导单价,为工程造价计价行为提供指导。 五、本定额人工单价及价目表自2017年3月1日起执行。 六、本通知由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解释。附件:山东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单价表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2月2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