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批白,雨棚下方和台阶部位年久失修大理石更换工程; 2、施工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 二、承包范围及内容 1、承包范围:通过双方商议,甲方拟将本单位办公楼一、二楼走廊内四周墙壁批白和组织部、宣教部房间内四周墙壁粉刷工程承包给乙方。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工作内容: 1、单位办公楼一、二楼走廊内四周墙壁粉刷和组织部、宣教部房间内四周墙壁及雨棚顶批白,雨棚下方和台阶部位年久失修大理石更换; 2、自身施工作业面、材料堆放地及堆放地至工作面通道内的文明施工,做到工完场清。 3、其它双方约定的工作内容。四、劳务报酬及支付 1、双方约定劳务报酬或单价无论何种情况下都不再调整,均一次包死。 2、本协议所规定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单价及结算方式: 内墙批白:元/m2,实际面积m2,计金额元; 更换大理石:元/m2,实际面积m2,计金额元; 工程款总计:元。工程款的支付:乙方完成所有的工程量后,甲方验收后30日内一次性付款给乙方。五、工期双方约定工期为5天,每推迟一天罚款200元,实际以甲方的施工计划安排为准。六、工程质量整体工程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规定及甲方施工技术交底的要求,工程的面层,不得有爆灰和裂缝,表面光滑,平整。如验收不合格,必须无条件返工,损失由乙方承担。七、安全文明施工乙方必须按照安全操作规范进行施工,承担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各项损失和赔偿费用。八、禁止转包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分包内容转包给他人。否则,甲方将扣除合同总价款的5%以此对乙方进行惩罚。九、终止合同规定: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权终止合同,所做工程视其实际情况而定,但最高只能按50%工程量结算或无工程量结算。 1、质量达不到工程验收标准要求; 2、不服从甲方人员的指挥; 3、中途无故停工; 4、发生违法行为。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甲方:峒县总工会乙方: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