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部门在参与综治工作中的职能作用,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切实加强综治干部队伍、基层综治网络建设,广泛动员党员、干部积极参与综治工作,不断创新组织部门信访工作机制,把“保民生、保发展、保稳定”的要求落到实处。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综治合力1、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观念。要求全市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深入领会“稳定压倒一切”的重要意义,深刻认识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政治安定稳定,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现的具体体现,是各级党政领导的硬任务和第一责任,是党委(党组)组织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正确对待稳定与发展的关系,努力形成在发展中确保稳定、在稳定中加快发展的良性循环。同时,把综治工作纳入各级组织部门全年工作计划,作为提高组织工作水平的一个重要载体来抓,与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评。2、构建上下贯通、组织齐全的工作网络。2008年,我们努力架构以党的基层专设协调机构为核心、政法综治组织为基础、群众自治组织为骨干的基层综治组织体系。一是依托市、县、乡镇、农村(社区)党组织成立了综治工作协调办公室。明确其牵头抓总职能,搞好整体部署和协调研究,有力地带动了基层综治工作的有序开展。二是加速组建市、县、镇、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四级政法综治组织。累计投入资金583.062万元,全市各县(市)区政法委设置达到100%,100个乡镇都组建了综治办,有2400多个行政村组建了综治办。在两大机构组建到位的基础上,我市各级基层综治工作协调办公室充分发挥牵头抓总和协调作用,注意召开“综治三会”,即每年平均召开基层相关部门综治联席会议6次以上、召开全体党员干部、基层干部会议3次以上、召开基层村组治保会议6次以上,对各阶段综治工作进行研究、部署,着力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据统计,今年我市各级综治工作协调办公室相继组织开展了卫生防疫、奥运安保、清障防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