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关于民爆物品使用流程及制度

上传者:火锅鸡 |  格式:docx  |  页数:2 |  大小:74KB

文档介绍
关于民爆物品使用流程及制度为规范民爆物品的使用,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健全机构,严格落实领取、运输、使用制度,杜绝民用爆炸物品非法流入社会,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以下制度:民爆物品的申请及发放1、民爆物品由矿长统一调配发放。2、各井口每天根据生产情况向矿长申请所需要的炸药及雷管数量,矿长审核后才能发放。3、炸药房管理员必须要有矿长的审批条或电话通知才能发放民爆物品。4、民爆物品由张坤使用公司车辆统一运送至各井口,由各井口民爆物品负责人清点树量并签字确认,严禁各井口用私车运送。5、各井口民爆物品负责人对民爆物品的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记录。6、当天如有未发放完的按数量的多少相应减少第二天的配送量,井口严禁大量储存。井下管理1、民爆物品必须由管理人员领取入井根据生产情况存放到相应的箱子内并上锁,严禁工人领取雷管炸药。2、井下爆破必须由放炮员进行放炮,放炮前瓦检员对瓦斯进行检查并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发现瓦斯超限立即停止爆破作业。3、井下当班管理人员负责对当班雷管炸药的领取数量、使用量、使用地点、剩余量进行监管和统计,每班交接班时当面点清待下一班管理人员确认后方能交接民爆品保存箱钥匙。4、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民爆物品管理制度,严防私自将民爆物品带出矿井。5、外包队使用的民爆品由井口各井口管理人员进行监管,当需要使用时在所在井口相关人员处领取并由管理人员确认使用地点,使用雷管、炸药的用量。6、642m辅助平硐的民爆物品由我矿安全员方仁文经行监管,对使用情况进行造表登记,报矿长核对数量便于矿长调配民爆物品。重庆草堂煤矿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二Ο一八年一月十四日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