止发生工伤事故,确保现场人员生命财产安全。若事故发生,应积极处理并立即报告甲方,因此带来的损失由乙方承担。Р3) 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市容和噪声的管理规定, 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和因边反规定而受到的罚款。Р4) 自行办理所属现场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Р5) 接受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监督检查,按照其指示工作, 并为其日常检查提供便利和安全条件。如接到指示而未执行时,因而产生的损失和费用由乙方承担。Р6) 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必须做好成品保护工作,费用乙方自理。Р7) 自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按国家及当地有关规定对本工程负责保修。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保修。在此期间发生的费用, 由乙方承担。Р8) 工程完工后及时清理现场垃圾。Р9) 乙方在履行上述各项义务时造成质量事故、工期延误、人员生命财产损失和经济损失,须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Р七、材料设备供应Рl. 所有材料设备均应符合甲方要求的技术规范和标准,符合设计图纸及系统的功能,要求规定的标准,并无条件提供一切有关证明。Р2. 本工程由乙方组织供应的设备材料,应提供质量合格证明及样品,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批量进场。Р3. 所有材料,设备订货进入现场后,乙方应指派专人负责保管、看护,若发生损失或损坏,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Р八、工程保修Р本工程保修期为:自工程竣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若乙方不履行保修责任,甲方可以委托第三方代为履行,所产生费用由甲方从应付乙方工程款中扣除。Р九、争议Р双方发生纠纷,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时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Р十、本合同自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乙双方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 本合同终止。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壹份。Р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Р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Р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Р签约日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