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空气质量合格,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Р河南省装饰装修质量监督检验站电话:63318919Р地址:郑州市东明路17号Р三、进行空气检测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Р1、检测时间应在甲方提出检测且工程竣工验收合格20天后进行,在此期间,室内必须每天通风、换气;Р2、检测时室内温度不高于30℃;Р3、检测时室内不应放置甲方自购的家具等物品;Р4、符合国家资质检测机构要求的其他必备条件;Р5、空气抽样检测时,必须是乙方专职人员、检测中心人员,甲方委派人员三方同时在场方可进行,否则检测数据无数。Р四、由于装修引起室内空气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了不合格的材料,因此如果室内空气经检测不合格,则首先要在所用材料上找原因:Р1、对甲方的自购材料(限国家规定的内墙涂料、人造板及其制品、建筑材料、地毯及相关材料、胶粘剂、壁纸、溶剂型木器涂料、聚氯乙烯卷材地板等,下同),甲方必须提供省级以上部门出具的一年期限内环保抽检检测报告;对乙方的代购材料,由乙方提供环保检测报告。如任何一方不能提供环保检测报告,则室内空气不合格的责任由不能提供环保检测报告的一方承担;Р2、被检测环境内的工程项目,如果存在非乙方施工项目或者未经甲方双方签字认可的工程增项和工程变更,出现检测结果不合格时,与乙方无关。Р五、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室内空气不合格,乙方按下列步骤解决。Р1、无条件进行综合治理,治理期限为30天。Р2、治理结束后,经检测室内空气仍不达标的,乙方退还甲方全部合同价款。Р六、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的原因除装修污染外,还有建筑主体和自购家具等污染。对装饰装修以外的污染,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Р七、由公司代购的主材(陶瓷类、木地板类、洁具类、灯具类、家具类、成品门类等)不在此环保保修范围之内,其环保承诺及环保责任由相应厂家做出承担。Р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Р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Р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