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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达室施工合同

上传者:幸福人生 |  格式:docx  |  页数:40 |  大小:35KB

文档介绍
供的施工图及技术交底记录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不得擅自变更。若确需变更,由甲方委托原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书或修改图纸,经甲方工地现场代表签字认可后,乙方才能实施。否则,甲方不予承认,擅自变更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和费用。 3、材料、设备供应。本工程所使用的所有材料、设备、成本、半成品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做到“先试后用”,均应有合格证及相关的检验报告,并按有关规范要求抽样检验,检验合格经甲方认定后方可使用;不符合设计要求或不合格产品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已进场的,必须迅速将其运出施工现场;使用了不符合要求材料的工程必须返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乙方自行负责。 4、工程监理及现场协调。甲方委派为现场代表,负责施工过程中相关单位之间的协调,对工程的进度和质量进行监督,办理现场签证;对工程质量及技术管理等问题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聘请监理公司对工程进行监督。乙方必须服从并接受甲方代表和监理单位的监督,并为甲方代表和监理人员开展提供方便。 5、工程验收: (1)基础、主体、竣工验收等重要环节须由甲方、监理、设计、施工、质监、勘探等单位共同参加,并签字认可。由于甲方未交足有关单位的相应费用而使得设计、质监、监理、勘测等相关单位人员不能及时来现场验收和签字,而造成乙方停工,其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给乙方。(2)工程竣工后,乙方必须按规定整理完整真实的竣工房屋技术安全档案资料一套,其资料经监理、质监、设计、甲方审查合格后,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之一,竣工验收合格后送甲方及有关部门存档。工程验收应以施工图纸、说明、技术交底资料、设计变更单、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XX)》及其系列标准为依据。未经甲方竣工验收的工程或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3)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为实际竣工日期。未竣工验收的工程,甲方提前使用,视同竣工验收合格。第五条双方责任一、甲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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