料年产能不低于XX吨; 负极材料年产能不低于XX吨; 隔膜年产能不低于XX万平方米; 电解液年产能不低于XX吨,电解质产能不低于500吨。企业申报时上一年实际产量不低于实际产能的50%。(三)企业应采用工艺先进、节能环保、安全稳定、自动化程度高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在电极制造和电极卷绕或叠片等关键工序应采用自动化设备,注液时具备温湿度和洁净度等环境条件控制,具备有机溶剂回收系统。工艺、装备及相关配套设施应达到以下要求: 1.应具有电池正负极材料铁、锌、铜等金属有害杂质检测能力,检测精度不低于1ppm; 2.应具有涂敷厚度和长度检测手段,涂敷厚度的测量精度为2μm,涂敷长度的测量精度不低于1mm; 3.应具有电池电极剪切后产生的毛刺抽样检测能力,检测精度为1μm; 4.应具有电池电极烘干后的含水量抽样检测能力,检测精度为10ppm; 5.应具有电池电极卷绕/叠片后的对齐度抽样检测能力,检测精度为; 6.应具有电池装配后的内部短路在线检测能力(如采用HI-POT测试); 7.对于多芯电池组的组成电池,应具有开路电压和内阻在线检测能力,检测精度分别为1mV和1mΩ; 8.应具有保护板功能在线检测。三、产品质量及性能企业产品质量须满足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应通过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试验和标准手册》第III部分节要求的测试,鼓励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企业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认证,建立相应的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配备质量检验部门和专职检验人员。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除通用要求外,还应包括以下内容:程序控制应包括防止和发现在电池制造过程中出现内部短路故障的相关活动;不符合联合国《试验和标准手册》第III部分节测试时的控制措施。锂离子电池制造企业须具备相关标准规定的电性能和安全性检测能力,鼓励企业配备环境适应性检测仪器及设备,具备电池环境适应性检测能力。(一)电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