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违约责任 10.1、甲方或乙方未按本协议条款约定内容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应承担相应的违约金,赔款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0.2、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十一、保修 11.1本工程保修责任期:完工后物业验收合格日。 11.2、复原施工质量问题和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坏,由乙方保修。 11.3、在保修期内,乙方工程质量原因造成的其它财产损失,由乙方按当时市场价格全额赔偿。十二、争议 12.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12.2、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调解;当事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的可向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合同解除和终止 1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1)进度严重滞后,乙方没有采取改进的(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4)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13.2、甲乙方履行完本合同全部义务,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但本合同保修及争议解决条款除外)。 十四、附则 14.1、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14.2、本合同及补充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发 包 方: 承 包 方: 发包方代表: 承包方代表: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