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的总称。包括农田林网工程、岸坡防护工程、沟道治理工程和坡面防护工程。7.5.2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应与田、路、渠、沟等有机结合。7.5.3农田防洪标准应采用以乡村为主的防护区防洪标准,重现期应为10年~20年一遇。7.5.4农田防护面积比例指通过各类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建设,受防护的农田面积占回建设农田总面积的比例。农田防护面积比例不应低于90%。7.6其他工程除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以外的工程。其技术要求参照有关规定执行。8建设程序8.1建设计划8.1.1根据土地整治规划确定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编制年度建设计划。8.1.2编制年度建设计划应综合考虑土地利用现状、基本农田状况、建设基础条件等因素。8.1.3需根据建设任务进行资金测算,资金来源以土地整治专项资金为主,聚合相关涉农资金,宜采用集中投入方式,并引导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8.2基础调查8.2.1充分应用卫星遥感影像、土地调查及年度变更调查、农用地分等定级、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评估等基础数据,依据有关的技术规定,查明建设区土地利用现状、基本农田现状、耕地质量等级等。8.2.2开展建设区自然资源条件、社会经济条件、基础设施条件等基础资料收集和调查,全面查清建设区内土地资源条件、农业种植结构、农田基础设施状况等。8.2.3开展建设区土地权属调查资料的收集与分析,查清建设区内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农户承包经营土地的数量、位置和界线,为开展权属调整提供依据。8.3实施方案8.3.1依据年度建设计划,编制年度实施方案。8.3.2实施方案应落实、分解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计划任务,明确建设地点、建设范围、建设规模、建设时序等,提出保障措施。8.4项目实施8.4.1可行性研究8.4.1.1应开展土地利用限制条件、土地权属调整、水土资源平衡和环境影响等专项分析或平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