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植被恢复施工合同

上传者:非学无以广才 |  格式:docx  |  页数:11 |  大小:20KB

文档介绍
木作洛村两个育苗地点清点数量后就地交货; ②、乙方在甲方造林前,双方在苗圃育苗地清点苗木数量,苗木数量清点完后,如甲方认可,就地开具植被恢复人工造林苗木收货单和苗木费总金额欠条交给乙方,作为乙方向甲方收苗木款的凭据; ③、甲方就地开具的植被恢复人工造林苗木收货单,应写清苗木所在地、数量、单价、金额及收货人; ④、乙方在收到甲方就地开具的植被恢复人工造林苗木收货单和苗木费总金额欠条后,即算完成交货,交货完成后,洒库乡尔觉村和瓦西乡木作洛村两个育苗地点的苗木所有权即属甲方所有,同时,该两个苗圃苗木的看守、苗圃的土地租用费等其他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不再承担任何费用; ⑤、因营养袋育苗的特殊性,苗木移交给甲方后,由甲方负责安排人员起苗及搬运到造林地点,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全部由甲方负责。 7、交货地点:①、洒库乡尔觉村育苗地,②、瓦西乡木作洛村育苗地; 8、苗木的植物检疫证由乙方提供给甲方。二、检验标准及苗木检疫:由县林业局技术员及甲方造林工程监理员按照国家标准在苗圃地检验及检疫。三、付款办法、时间:①、甲方必须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苗木后,出具一张苗木费总金额的欠条给乙方;②、甲方必须在美姑县林业局支付甲方植被恢复人工造林工程款第二批30%拨款时,按开具给乙方的苗木费总金额的欠条金额,一次性付清苗木款。③、如美姑县林业局未按时拨付给甲方第二批30%工程款,甲方最迟要在XX年10月1日前付清乙方的苗木款,如甲方未按时付清乙方苗木款,算是甲方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四、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要求按时安排人员到苗圃地清点数量交货,致使甲方不能在既定时间内完成造林任务,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按实际损失由乙方赔付; 2、乙方按该合同要求按时将苗木移交给甲方后,甲方如未按该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付款给乙方,则,甲方除需按合同支付给乙方全部的苗木款外,还需按苗木总金额的20%赔付给乙方合同违约赔偿金。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