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基本工作制度(1-20条)[41页]

上传者:读书之乐 |  格式:docx  |  页数:40 |  大小:58KB

文档介绍
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五、产科疑难危重病例讨论记录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讨论日期、地点、主持人、记录员、参加讨论人员的姓名及专业技术职务、主要诊断、病情摘要、讨论目的、参加医师发言的重点内容、结论性意见、主持人签名。经治组医师必须将讨论内容认真记载在科室《疑难危重病例讨论记录本》中。讨论记录的主要内容整理后附病历上,经主持人签字后,归入病历。《疑难危重病例讨论记录本》中讨论内容要与病历记录相符。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六、危重孕产妇抢救报告制度为加强我县危重孕产妇的管理,总结和推广危重孕产妇救治经验,提高医疗保健机构产科诊疗水平和服务质量,努力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根据省卫生厅《陕西省危重孕产妇医院监测方案》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在全县建立危重孕产妇报告和评审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一、 定义与标准 (一)定义 危重孕产妇是指在孕期、分娩或在产后42天内患有任何一种按WHO定义威胁其生命的病情并存活下来的孕产妇。 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二)标准 采用WHO危重孕产妇的定义标准,包括临床症状、体征、实验室检查和治疗措施等4个方面的内容。 二、范围与对象 镇巴县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内发生的危重孕产妇,包括引产、异位妊娠、流产及分娩等,经抢救存活出院的均列入报告和评审的范畴。 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三、处理措施1.发现重度高危孕妇必须在24小时内上报市妇保院保健科。2.对危重的孕产妇抢救必争分夺秒,及时到达,展开急救施治。3.对危重的孕产妇抢救的医师和护士必持执业证书,具备单独处理危重症孕产妇的能力,对疑难情况应及时请示上级医师,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危重孕产妇的伤害,及时把危重孕产妇的情况上报科室、医院抢救小组以及市产科抢救小组。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4.对所有需要抢救的危重孕产妇,要无条件进行紧急救治,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及时上报医院。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